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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力“双碳” 煤电企业须转型脱困

标签: 煤电企业 火电装机量 煤电行业

于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进一步强调,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政策、现实、趋势的压力之下,我国煤电行业乃至各微观煤电企业的清洁低碳转型已是大势所趋。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能源消费是碳排放的最大来源,“双碳”目标的达成离不开能源系统的清洁低碳转型。

现阶段新能源供电尚存诸多难题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全社会发电量为76236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4%,其中火电占比67.87%,较上年增长2.5%。2020年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为22亿千瓦,火电装机仍以56.59%的绝对优势碾压其它电源。但是在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亿千瓦中,风电和太阳能的新增占比高达58.73%,说明在存量上,火电仍占据主导地位,而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在增量上战绩熠熠,侧面体现了我国近年来能源结构调整的阶段性成果。

除煤炭、石油、天然气三大高碳排电源外,所有低碳排电源尽管在单位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数量上占得优势,但就目前来看,规模化、产业化的普遍应用还很难实现。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湖南为代表的浙江、江西、内蒙古等地出现的拉闸断供缺电现象,折射出现阶段在新能源供电方面尚存并网难、消纳难、调度难等问题。近中期内,我国能源系统的转型依然要保证电力供应的经济性、安全性、连续性以及煤电的兜底者角色,一味大规模地“去煤化”是不现实也是不可取的。

煤电企业脱困可选路径:有序退出

1、科学谋划、有序退出

树立全局观念,协调好与新能源的互动关系。以安全经济、可持续性为根本出发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发电规模比,找到企业定位。对于不符合相关技术、能耗、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的现存煤电机组和僵尸企业,监管部门可直接强制关停或整改。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煤电企业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的机组役龄、潜在寿命、能耗效率、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盈利能力、社会价值等方面。其中一些勉强达标或整改后达标、服役期即将到限、效率相对低下、扭亏无望的边缘机组和相应企业,应予以关停。从节能减排的角度看,单机容量小于30万千瓦的老旧机组和热电联产小机组,往往机组性能差、燃烧利用率低,这类企业若无改造重生的可能也应主动关停。单机容量在30万-60万千瓦的亚临界机组,可经过改造,将其性能和运行效率提升到超超临界机组水平,如此既可避免煤电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又缓和产能过剩,提高了电网负荷调节的灵活性。

止损挽损,重点关注长期负债的煤电企业。发电量、电价构成煤电企业利润的基本面。数据显示,全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已从2013年5000多小时下降至2020年的4216小时。煤电厂一方面需要为新能源提供消纳空间,另一方面又要为新能源的不可测波动提供系统调峰,致使发电量持续走低。而高煤价和低电价的“两头挤压”更是让部分小规模煤电厂濒临资金链断裂,目前行业整体亏损面长期高达50%。担负着保供调峰重要职责的煤电企业得不到应有回报,这将威胁到我国能源供应和电力系统的稳定性,也会阻碍能源清洁转型的步伐。因此,需要在有序退出机制的实行过程中着重关注亏损企业。

2、克服障碍、角色转变

总的来看,我国用电形势宽松,在“双碳”目标的强劲约束下,煤电企业有序淘汰不会对电力系统的平稳构成威胁,但不能忽视企业清退过程中的重重阻碍,以及退出企业后续的角色转变。

首先,做好资产变现工作,减少破产清算,央企则要保证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其次,作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煤电企业一旦退出市场将涉及数万人的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若延伸至上游煤炭行业则波及的人数会更加庞大,因此,退出企业的员工安置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的民生大局。国家需对过度依赖煤电和煤炭资源的地区加大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管理型、技术型人才转岗再就业,做好淘汰职工再培训、再就业引导和帮扶,无法再就业的人员社保要兜底。最后,再度开发煤电厂所在土地地块,重新用于其他商业、工业或市政工程,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煤电企业健康发展路径:转型提效

发挥煤电企业基础性功能,从全生命周期视角深度提效减排。在能源转型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大趋势下,煤电企业除电力供应这一本职任务以外,不可绕开的关键词是节能减排。煤电企业应树立系统减排思想,摸清能源链上生产、运输、使用环节存在的能耗与排放。系统减排强调不仅考虑系统输入流和各阶段相应运行设备的直接排放,还要考虑系统运行和与物料转化有关的伴随排放。从原煤开采洗选到电煤运输,再到燃煤机组燃烧和废弃物处理,其中涉及的机组、物料、工艺都有可能存在节能减排的空间和潜力。

改革旧有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民营企业相比,央企的“理性人”色彩十分寡淡。凭借着国家政策、财政的多方支持,央企煤电厂从领导层到基层员工大都缺乏革新进步的主观能动性,无超前意识,安于现状。另外,央企煤电企业内部工作机制僵化,员工们对于新兴节能技术、减排方案常抱有抵触情绪,使得节能减排提效难以推进。因此,为了节能减排的潜力得到最大程度释放,必须要打破体制痼疾,激发员工积极性。

坚持“一厂一策”精细化管理,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煤电企业在电力供应上有其共通性,但就各个微观企业而言,企业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创新能力、资源禀赋状况,乃至内部的管理运营细节,都是特殊且差异化的,不存在一套固定的减排方案适用于所有企业,因此,有必要针对产业末端的煤炭厂提出“一厂一策”的精细化管理方案。

“双碳”目标时间线轮廓清晰,能源清洁转型势在必行,电力体制改革不可避免。我国煤电企业必须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在新形势、新业态、新变化中发挥主动性,打好主动仗,掌握主动权。